各党小组:
根据镇交建党[2009]9号文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行一次全处集中学习交流会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时间:11月10日下午2点
地点:处四楼会议室
人员:处(公司)领导、全体党员、监理组长、大会发言代表、机关部门负责人
内容:大会交流学习体会
请各党小组在所属的监理项目部(组)、机关部门内指定2名同志(其中一名必须是党员)在大会作重点交流发言;并于11月9日上午11点前把发言人员名单及发言提目报政工科周网刚同志。
要求:发言的中心内容围绕两个方面展开:一是第一阶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体会、感受;二是通过学习结合单位发展、各自所在的部门岗位特点谈建言献策性意见,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。
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
抄报:市交通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、检查指导组
【返回】 |